租来的商品房不能营业,租金减免咨询。
安吉律师
2025-04-26
由于修路封路导致您租来的商品房不能营业,您不能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房东减免租金,但可以根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尝试与房东协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,合同成立后,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,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;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您可以基于这一条款,结合修路封路的实际情况,与房东协商减免租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申请减免租金时,您需注意:1.明确申请减免的幅度与事由,确保与修路封路导致的不能营业情况直接相关;2.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,如租赁合同、修路封路的官方通知等;3.了解并引用《民法典》合同编中关于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,为申请减免租金提供法律依据;4.保持与房东的沟通,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,避免不必要的诉讼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与房东协商减免租金不成,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:1.准备好租赁合同、修路封路的通知或公告等证据材料;2.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减免租金;3.在诉讼过程中,详细陈述修路封路对您营业造成的影响,并提供相关证据;4.等待法院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形进行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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